| 海南省商务厅 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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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9-23 09:32 文章来源:海南商务厅市场运行管理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海南省商务厅
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零售企业
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商务运〔2008〕424号
各市县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建字[2008]9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国庆节商品促销安全纳入全年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国庆节前,各市县商务局要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结合省厅《转发商务部、省政府等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琼商务运[2008]176号),组织专门力量,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重点零售企业的促销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商场、超市等购物场所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重点:当地的重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三、检查内容:对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措施、安全设施等三个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情况报送:请各市县商务局将检查情况于2008年9月27日前,报省厅市场运行管理处。
联系人:陈志斌
电话65326211 传真:65335988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零售企业促销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建字[2008]95号)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