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确定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样本监测企业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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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8 17:17 文章来源:海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管理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琼商务运[2009]438号
各市县(区)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建立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的要求,各市县(区)商务局在各行业、各业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监测企业,下力气推进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积极优化样本监测企业结构,扩大监测范围,建成了由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农村百县监测、应急商品数据库五大市场监测系统组成的市场监测体系,样本监测企业340多家,履盖全省各市县(区),数量基本满足监测需求。五大系统市场监测报表制度和监测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按照商务部对各系统的要求,各市县(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样本监测新增企业名单已经商务部同意,现将各市县(区)及洋浦开发区的样本监测企业名单印发你们(详见附件),请按《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商运发[2009]140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储备应急体系建设的通知》(商运发[2009]139号)的规定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监测工作的领导。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监测是商务部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于做好市场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商品市场运行动态和流通行业发展情况,预防、控制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市县(区)商务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指派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为他们配备网上督报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为落实督报工作,保障监测信息的正常报送,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及样本企业属地范围,实行市县(区)商务局分管负责制。
(一)各市县(区)商务局必须按照确定的样本监测企业名单通知,指导和督促样本监测企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的价格情况和数据,新增的样本监测企业自2009年9月起报送相关信息。
(二)各市县(区)商务局按照商务部分配的管理用户编码和密码(进入系统后要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23,索要用户编码和密码,请与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进入相应监测系统实行跟踪管理。
三、强化督报校验责任制。为保证样本企业按规定的指标体系和报送时间报送各类报表及数据信息,确保信息报送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各市县(区)商务局要实行专人负责,按时跟踪、督报、检查、校验,对有异常的信息和数据要及时修改。按照《海南省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标准,按分配的基本数量样本监测企业对各商务局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四、做好样本监测企业业务指导。各市县(区)商务局要对样本监测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尤其对新增加的样本监测企业,要做好报送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对样本监测企业信息报送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解答,并为他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调动企业报送的积极性。省商务厅按照《海南省商务系统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标准对样本监测企业报送工作人员给予信息采集费补贴。
五、优化样本监测企业结构。为了提高报送率和准确率,维护我省五大监测系统信息连续性,样本监测企业有拒报、不报或报送不及时、数据不真实的,各市县(区)商务局要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报请省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调整更换。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省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联系。
联系方式:
(一)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监测处:
联系电话:010-85093842 传真:010-85093844
(二)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调控处(应急商品数据库)
联系电话:010-85093863 传真:010-85093864
(三)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 系 人:冯夏英 杨帆
联系电话:65307393 传真:65335988
(四)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
1、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
联系电话:010-51662601转610、611、659 传真:010-82652585
2、重要生产资料监测系统:
联系电话:010-51662601转675、669 传真:010-82652585
3、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
联系电话:010-51662601转582、609、665 传真:010-82652585
4、农村百县市场监测系统
联系电话:010-51662601转611 传真:010-82652585
5、应急商品数据库
联系电话:010-59795607转618、619 传真:010-65284679
附件:各市县(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五大系统样本监测企业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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